王猛:慈善文化教育的基本特征论析

日期: 2019-05-30来源:

作者简介:王猛,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编者按:向善的力量深深地根植于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土壤里。为了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我们既需要对中国传统公益慈善文化照着讲、接着讲,也需要为不同的公益慈善文化之间的对话、交流搭建平台与机制,吸收其他公益慈善文化传统的有益因子,从而促进中国传统公益慈善文化的现代转型,使中国公益慈善文化呈现出中国作风,中国气派与时代精神,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慈善文化。

—王银春,东华大学讲师

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和象征,慈善有助于改善弱者生存困境、缓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培育崇德向善的风气,形成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然而,社会公众的慈善热情和慈善之举并非与生俱来,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也不是天然生成,这都需要后天的培育与引导,而开展慈善文化教育就是一种有效途径。

所谓慈善文化教育,就是运用多种教育形式,引导社会成员对慈善形成科学认知,将同情心转化为慈善意识、激发社会成员的慈善意愿,进而促使社会成员参与慈善行动的教育活动。开展慈善文化教育有助于完善社会成员的道德人格,有助于弘扬扶贫济弱、乐善好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有助于培育公众慈善意识、调动公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对慈善文化教育的基本特征加以阐析,以便在开展慈善文化教育的具体实践中遵循其内在规律,提升慈善文化教育的有效性与针对性。笔者以为,慈善文化教育的基本特征有如下几点。

一、慈善文化教育主体的多元性

开展慈善文化教育,就必须明确教育的主体与客体。慈善文化教育的主体指的是慈善文化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即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对接受者施加影响,并根据特定目的对慈善文化教育的发展加以引导、组织、策划、实施的组织和个人。

慈善文化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当前学界对慈善文化教育主体的研究主要是关注学校的作用,在法律层面也是格外突出学校在慈善文化教育中的作用,比如《慈善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诚然,学校是对广大青少年开展知识教育与德育的重要阵地,但绝不能忽视其他主体在推动慈善文化教育的重要作用。

要充分认识慈善文化教育主体的多元性,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在推进慈善文化教育中的协同作用。

政府在推进慈善文化教育进程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从政策法规制定、慈善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要重点优化学校开展慈善教育的激励机制及评价体系,要注重运用政策导向激发各个参与主体的内生动力。

各类学校要继续发挥慈善文化教育主阵地的作用,要把慈善文化教育当作是一种思想教育、价值教育,在具体实施中要进一步优化慈善教育课程体系、突出课堂教育与慈善实践结合、加强校园慈善文化建设。

家庭在慈善文化教育中要发挥基础性作用,要注意把慈善知识、慈善理念等融入日常生活,要注重培育子女的爱心、感恩心、同情心、责任心,要积极以身示范、培养孩子慈善习惯。

社会层面也要积极参与慈善文化教育,比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要根据《慈善法》的规定,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建构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网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慈善组织及其从业者不仅要开展具体活动也要肩负起慈善文化教育的责任。

二、慈善文化教育客体的全民性

慈善文化教育的客体,也就是慈善文化教育的接受者。从理论上讲,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慈善文化教育的客体。

慈善文化教育最理想的目标是人人都能认同慈善、人人都能参与慈善。慈善文化教育是开展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慈善行为具有明显的道德价值,比如提升个人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个人道德自律、改善社会道德风尚等。纵观中国慈善发展历史,在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文化影响下,大量普通民众、商人、社会贤达、社会组织都捐资捐物、参与慈善救济,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

因此,从慈善文化教育的实践目标和道德价值来看,慈善文化教育的对象都应该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慈善文化教育的客体具有全民性,要把慈善文化教育渗透到社会大众生活的各个领域,要体现出对所有地域、所有职业、所有群体的全覆盖。当然,注重慈善文化教育客体的全民性并不是否认慈善文化教育客体的重点性。当前,开展慈善文化教育还是要突出对青少年群体的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慈善文化教育过程中,对一代代的青少年进行系统性的慈善文化教育,可以使广大青少年形成科学慈善观念,为未来国家慈善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三、慈善文化教育内容的差异性

慈善文化教育内容就是要弄清楚“教什么”的问题。

当前全社会对如何推进慈善文化教育以及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教什么,在理论上还不是十分明确,在实践中就突出表现为教育内容碎片化、体系性较差,这严重影响了慈善文化教育的预期效果,故必须根据教育客体的需求建构起慈善文化教育的内容体系。鉴于慈善文化教育的客体存在差异性,慈善文化教育的内容也必须体现差异性。

新时代开展慈善文化教育必须进行内容建构,从价值层面上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有利于慈善事业本身发展等原则;从实施层面上要遵循继承传统与吸收外来相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大众化与专业性相统一等原则。在慈善文化教育的内容建构原则确定后,就要确定哪些知识可以纳入到慈善文化教育的内容体系。

笔者以为,慈善文化教育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慈善历史、慈善思想、慈善观念、慈善法规、慈善参与、慈善实施能力培育等内容。但由于不同慈善文化教育对象的实际需求、接受能力等不尽相同,故针对不同群体的慈善文化教育内容应依据教育客体进行专门设计,体现差异性,比如针对小学生和大学生的慈善文化教育内容就不相同,要通过差异性的内容设计确保慈善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慈善文化教育方式的综合性

慈善文化教育是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过程,在教育方式上要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综合运用。

慈善文化教育是对人们道德层面的情感教育,是一种“爱”的教育。这种“爱”是人们内心情感的体现,是感性认识。但只有感性认识是不够的,还要加强对慈善的理性认识。各教育主体要增强慈善文化教育的理论性,使广大社会成员认识到慈善在提升个人道德品格、强化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功效,促使社会成员形成科学的慈善观念。

理论来源于实践, 但最终还需服务于实践。慈善文化教育绝对不能只是停留在理论教育层面,还需让社会公众参与慈善实践。因此,各教育主体还须搭建让广大社会成员参与慈善实践的平台,在实践中增进对慈善的认知认同、形成科学慈善理念、提升慈善参与能力,要注重参与式慈善教育与理论性慈善教育的有机融合。比如学校可以与慈善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经常性的合作开展各种慈善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慈善参与提供机会;家长也可以经常性带领孩子一起参与慈善公益,以实际行动为子女做出榜样。最终通过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慈善教育,提升慈善文化教育的效果。